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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請問你們挑選攤販時,販售的蔬果定義有什麼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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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在日常用語中,蔬菜和水果是不同的。在植物學上,果實有其精確的定義, 是指由被子植物的子房發育而成的部位,這和日常定義的水果不同,像桃、李及橘又是植物學上的果實,一般也認為是水果, 但像番茄、茄子及青椒是植物學上的果實,但一般認為是蔬菜。1893年美國最高法院的尼克斯訴赫登案案件的爭 論點在於,依照1883年3月3日頒布的關稅法,番茄應當被歸類為水果還是蔬菜的問題,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一 致倒向被告一方,認為關稅法所指「水果」和「蔬菜」是採用其日常含義而不是植物學含義,這樣番茄就應 該被劃分為蔬菜,但大法官也承認以植物學的定義來看,番茄是一種水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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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在日常用語中,蔬菜和水果是不同的。在植物學上,果實有其精確的定義, 是指由被子植物的子房發育而成的部位,這和日常定義的水果不同,像桃、李及橘又是植物學上的果實,一般也認為是水果, 但像番茄、茄子及青椒是植物學上的果實,但一般認為是蔬菜。1893年美國最高法院的尼克斯訴赫登案案件的爭 論點在於,依照1883年3月3日頒布的關稅法,番茄應當被歸類為水果還是蔬菜的問題,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一 致倒向被告一方,認為關稅法所指「水果」和「蔬菜」是採用其日常含義而不是植物學含義,這樣番茄就應 該被劃分為蔬菜,但大法官也承認以植物學的定義來看,番茄是一種水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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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在日常用語中,蔬菜和水果是不同的。在植物學上,果實有其精確的定義, 是指由被子植物的子房發育而成的部位,這和日常定義的水果不同,像桃、李及橘又是植物學上的果實,一般也認為是水果, 但像番茄、茄子及青椒是植物學上的果實,但一般認為是蔬菜。1893年美國最高法院的尼克斯訴赫登案案件的爭 論點在於,依照1883年3月3日頒布的關稅法,番茄應當被歸類為水果還是蔬菜的問題,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一 致倒向被告一方,認為關稅法所指「水果」和「蔬菜」是採用其日常含義而不是植物學含義,這樣番茄就應 該被劃分為蔬菜,但大法官也承認以植物學的定義來看,番茄是一種水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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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在日常用語中,蔬菜和水果是不同的。在植物學上,果實有其精確的定義, 是指由被子植物的子房發育而成的部位,這和日常定義的水果不同,像桃、李及橘又是植物學上的果實,一般也認為是水果, 但像番茄、茄子及青椒是植物學上的果實,但一般認為是蔬菜。1893年美國最高法院的尼克斯訴赫登案案件的爭 論點在於,依照1883年3月3日頒布的關稅法,番茄應當被歸類為水果還是蔬菜的問題,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一 致倒向被告一方,認為關稅法所指「水果」和「蔬菜」是採用其日常含義而不是植物學含義,這樣番茄就應 該被劃分為蔬菜,但大法官也承認以植物學的定義來看,番茄是一種水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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